培养目标:音乐表演专业方向培养具备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音乐理论、歌唱技巧、乐器演奏等知识,具备较好的舞台表演、音乐鉴赏和信息技术运用等能力,具有精益求精、守正创新的精神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声乐演唱、器乐演奏、群众文化服务和艺术教育培训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习内容:
专业基础课程:包括视唱练耳、乐理、和声、中外音乐简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欣赏、艺术概论等。通过这些课程,学生能掌握建筑装饰工程的基本理论知识与绘图技能,了解各种装饰材料的特性与应用,熟悉建筑装饰的构造与设计原理。
专业核心课程: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合唱、合奏、钢琴伴奏、音乐教学法、文化活动策划与组织等。
实践教学:音乐表演专业的实践教学和实习活动,主要包含在校内外进行独唱、重唱、合唱训练,独奏、重奏、合奏训练,音乐会和赛事展演等实训。在艺术团体、音乐培训机构、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等机构进行岗位实习。
师资队伍:依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音乐表演专业学生数与本专业专任教师数比例不高于 25:1,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一般不低于 60%,专任教师队伍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与音乐专业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每 5 年累计不少于 6 个月的企业实践经历。
专业带头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本区域或本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兼职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能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指导和学生职业发展规划指导等教学任务。
教学条件:依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音乐表演专业教学资源需能够满足学生专业学习、教师专业教学研究和教学实施所需的教材、图书文献及数字教学资源等,教学设施需能够满足正常的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所需的专业教室、校内实训室和校外实训基地等。